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1-24 15:10:50 阅读量:558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12月24日,县委11个巡察组分别向尉都乡、城管处、桥头乡、白马乡、西陵镇、凌云册乡、安格庄乡、梁格庄镇、大龙华乡、西山北乡、裴山镇、流井乡、高村镇、塘湖镇、易州镇、高陌乡、发展和改革局共计17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随着本轮巡察反馈工作的完成,实现了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2021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县委部署了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全县6个乡镇进行了“回头看”并延伸83个未巡村级党组织,对10个乡镇的24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同时根据“上下联动”要求,2021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对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及下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了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工作。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各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发现各乡镇、村(社区)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深化改革,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仍存在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三资”管理不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动真碰硬、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加大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配合力度,积极发挥其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能,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问题线索办理进展缓慢、欠账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客观全面、警示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将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清单管控、确保实效;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根本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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