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县纪委 易县监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5 11:11:48 阅读量:1855
树牢“四个意识” 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易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5日)
连 晨 月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易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稍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义宝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14次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委书记杨义宝同志全年签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和材料180余件,签批上级交办件、举报件20余件、督办40余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本通”记实手册责任落实机制,印发“两个责任”记实手册890册,协助县委开展了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了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乡镇(处)监督制度,聚焦“1+N”【1】重点工作,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约谈、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等制度,2018年,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2人,因整改“回头看”工作约谈乡镇党委书记1人,因环保工作监督监管不力处分党员干部30人,对1个乡镇党委进行了问责,30名科级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项。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县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高标准完成县级监委的组建、挂牌,顺利完成了16名转隶干部的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对纪委监委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统筹谋划,按要求高标准完成谈话室建设。持续深化“三转”,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常用文书模板,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圆满完成市纪委指定管辖的容城县涉及多名干部被留置案件的审查调查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三)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县委常委会先后15次听取有关巡视整改和全县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全县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2】,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先后启动四轮巡察,完成了对15个县直部门和2个乡镇的巡察工作,前两轮共发现问题111个,已完成整改110个,第三轮巡察正在汇总情况,第四轮巡察近期进行反馈。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牵头承办中央巡视组交办的6项整改事项12项具体整改内容、作为责任单位承担的8项整改内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从严治党方面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四)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构建监督“全覆盖”格局。出台《2018年监督执纪工作要点》,强化日常监督,对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6轮多组次监督检查,发现各类疑似问题线索82个;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57条,全部督促完成整改。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在全县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廉政把关和“两委”换届纪律监督,对820人进行了廉政把关,对5186名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集中开展“一桌餐”等隐形“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与320余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并实施了常态化监管。
(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精准有力惩治腐败。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手对手交接等制度,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细化,确保工作运行顺畅、程序规范。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61人次,立案378件,结案3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7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25起。
(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4件,处理1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9人,组织处理47人,其他处理1人,移送司法16人。坚持“一案三查”【3】,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共查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9人,做到了应查尽查。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对各方面问题线索进行大筛查、大起底,逐项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4】要求,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市纪委“讲改树”、“作风建设提升月”等活动,有侧重地开展了集中业务培训、收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标杆评选活动,并通过跟班培训、业务研讨、重温入党誓词、闭卷考试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2018年,共选派110人次参加了中央、省、市、县相关培训,对28个乡镇(处)纪委书记进行了轮流跟班培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标准体系,严格遵守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和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5】有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还比较集中,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监督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上还有所欠缺,在查处具有震慑性、根源性、典型性案件上还不够有力,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的还不到位;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不适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建设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职责使命、具体工作反复学习、深化理解,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上。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在深化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深挖细查问题短板,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坚持“简洁、务实、高效”,雷厉风行抓落实,主动融入新时代、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七个有之”【6】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持以案为鉴,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7】,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8】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查否问题、澄清事实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过多过滥,问责工作复杂化、倾向化、片面化。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两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乡镇(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建立乡镇(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定期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格式,规范使用12项调查措施,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规定时间、标准,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四)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深化联乡镇(处)监督。完善联乡镇(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下沉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提出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调整和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建立“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向纪委监委备案制度。加强对招投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的方法举措,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
(五)坚持深化巡察和整改落实并重,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突出巡察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9】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质量。创新方式方法。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建议。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聚焦关键环节,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结合易县实际,围绕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着力查处有震慑性、根源性、典型性的案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治本作用。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补齐制度短板,整改解决问题。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收看专题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处分落实的各个环节。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多措并举防范“走读式”谈话安全问题,确保办案“零事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准确定性量纪,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坚持“一案三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鼓励和支持各乡镇(处)党委、纪委主动办案。对问题线索反映多,办案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强化压力传导,加大督查督办、通报曝光力度,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坚守正道。强化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带头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加强业务学习,重点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的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通才”。勇于扛责担当。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干部日常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让那些讲奉献、有作为、勇担当的干部凸显出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明作风纪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力推进京南生态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