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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25 16:57:42 阅读量:660
2009年至2011年,王三军受梁格庄镇政府委托管理北岭东村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互助协会成员名义,先后7次挪用扶贫资金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共涉及资金20万元。王三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20万元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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